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项目名称 | 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报告提交时间 | |
业务范围 | 经营(批发)烟花爆竹 | 项目类别 | 现状评价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杜培明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杜培明 | 姚军红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杜培明 S011021000110201000329 刘利达 S011011000110202000099 张则雪 S011021000110201000255 宋 涛 1500000000302560 马修利 1100000000303551 齐瑞贤 1100000000301906 姚军红 0800000000103211 朱延民 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 1500000000100190 | 石邵美 11110103870 杜培明 22180178876 张则雪 22180197668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张则雪、杜培明 | 2021年8月21日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05月30日,原名伊通满族自治县鞭炮烟花销售中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冯晓红。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住所:伊通镇河北大队A5-13-1。该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为(吉)YHPF220304,经营范围:烟花类:C、D级产品,爆竹类:C级产品(仅限个人燃放),有效期至2022年01月31日。 该企业烟花爆竹仓库位于伊通镇河北村北山。仓库西距企业(已停产)166m,南距零散住户232m,西北距10kV架空输电线路87m。此外,库区其他方位均为空地或耕地,仓库周边500米安全距离范围内无影响该库区的居民区、学校、工业区、旅游区、铁路和高压输电线等。该企业库区站地面积3295㎡,设有烟花爆竹仓库1栋,面积866.47㎡,仓库呈“7”字形布置。库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5°18′10″,北纬43°21′34″。库区设有1栋1.3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筑面积为866.47㎡,核定药量为17330kg。另外,库区配有值班室、消防器材室等附属设施。值班室位于库区外南侧,库区内道路平坦,便于机动车辆进出。库区四周设置有实体围墙,围墙高度不低于2m。库区西侧设有一座地下消防水池,库区南侧设有总出入口。 该企业自2019年02月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到我公司评价之日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 ||
现场勘查照片 | |||
评价项目其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