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乃琼镇加木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3.26 | ||
业务范围 |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 项目类别 | 现状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刘志杨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刘志杨 李朋飞 | 王勇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刘志杨1500000000200595 刘利达1200000000300808 王 勇1800000000200107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 李朋飞11220326423 王 勇11110103871 石邵美11110103870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刘志杨、李朋飞 | 2026.3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乃琼镇加木村,库区坐标位于东经90.903045°,北纬29.650349°,该库区属于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因矿区使用,原由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使用,现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与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西藏高争建材股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爆破工程》合同,由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承接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爆破工程。库区周边关系如下: 库区北侧:其它企业,距101炸药库约310m(规范要求300m); 除此外,场地四周安全距离内均无其它零散住户、居民点、企业住宅区、三级以上公路、区域变电站、高压线等规范要求保护的对象。运输道路利用简易公路,交通便利。 该库区现有炸药库1座,雷管库1座,炸药库核定存药量为5000kg;雷管库核定存药量为1万发;两库之间距离为12.5m。报警值班室位于库区外东侧,距离101炸药库103m,距离102雷管库84m。库区四周设置了密砌围墙,高度2m;库区设有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警卫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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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它信息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