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土产杂品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6.30 | |
业务范围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 项目类别 | 现状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马广平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项目组成员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彭志钢、梁桂英、刘利达、孙玉刚 | 马广平、彭志钢 | 王勇 | ||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彭志钢1500000000200552 梁桂英1500000000302328 刘利达1200000000300808 孙玉刚1100000000201031 马广平0800000000104706 王 勇1800000000200107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 马广平13050009655 王 勇11110103871 石邵美11110103870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马广平、彭志钢 | 2026.3.6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 简介 | 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土产杂品公司类型为集体所有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82118711801Q,法定代表人为崔洪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街道城中路37号,经营范围:日用杂品、鞭炮、烟花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为(辽)PF[2023]00036,有效期至2026年3月13日,许可经营范围为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D级)、旋转类(C级、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D级)、架子烟花类(C级)、组合烟花类(B级、C级、D级)。建有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一处,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街道下吴村。 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土产杂品公司现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负责人2名,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9人,考核合格。 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土产杂品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街道下吴村。 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土产杂品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街道下吴村。 该库区共计6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整体呈“Y”字型布置,其中A库区位于整个库区的西北方由三栋仓库组成分别为1#、2#、3#仓库其中1#库房,危险等级为1.1-2级,储存B级烟花爆竹成品;2#、3#库房危险等级均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爆竹成品;B库区位于库区的正北方由4#、5#、6#库房组成,危险等级均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爆竹成品。 本项目1#库房在用建筑面积为476m2(东南端封堵7m),总核定药量为4800kg,分为2个防火分区,1#-1和1#-2,建筑面积分别为238m2、238m2,定量分别为2400kg、2400kg;2#库房建筑面积为731m2,总核定药量为14000kg,分为2个防火分区,2#-1和2#-2,建筑面积分别为365.5m2、365.5m2,定量分别为7000kg、7000kg;3#库房建筑面积为731m2,总核定药量为14000kg,分为2个防火分区,3#-1和3#-2,建筑面积分别为365.5m2、365.5m2,定量分别为7000kg、7000kg;4#库房建筑面积为999m2(4#-1封堵10.5m),总核定药量为20000kg,分为3个防火分区,4#-1、4#-2和4#-3,建筑面积分别为189m2、432m2、378m2,定量分别为4000kg、8500kg、7500kg;5#库房建筑面积为999m2(5#-3封堵1.5m),总核定药量为20000kg,分为3个防火分区,5#-1、5#-2和5#-3,建筑面积分别为308m2、378m2、313m2,定量分别为6000kg、8000kg、6000kg;6#库房建筑面积为864m2,总核定药量为17000kg,分为2个防火分区,6#-1和6#-2,建筑面积分别为432m2、432m2,定量分别为8500kg、8500kg。 该项目总库容为89.8吨,其中B类产品4.8吨,C、D类产品85吨。该项目建(构)筑物及储存情况如下表2.2。 库区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街道下吴村,库区四周为山体和耕地,库区东面设有一处养鸡房,周边有村庄。 A库区外西北、西面和北面有三栋废弃房屋,库区东面设有一处养鸡房的废弃值班房,卫生间南侧2栋建筑仅存放工具、杂物,并且无人员生活、办公。 库区附近无其他需要保护的目标设施。 | |||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 经对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土产杂品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安全现状进行评价,评价组确认: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土产杂品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符合安全条件”。 |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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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