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齐欢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库房改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7-03 | 浏览人数:10人

机构名称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资质证号

APJ-(京)-020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齐欢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库房改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报告提交时间

2026.6.29

业务范围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项目类别

预评价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广平

石邵美

朱延民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彭志钢、宋涛、刘利达、孙玉刚

马广平、刘利达

王勇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马广平0800000000104706

彭志钢1500000000200552

 1500000000302560

刘利达1200000000300808

孙玉刚1100000000201031

 1800000000200107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马广平13050009655

 11110103871

石邵美1111010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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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马广平、刘利达

2026.4.13现场检查

安全评价项目

简介

呼和浩特市齐欢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091222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晓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103省道13公里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202388日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为(内蒙古)PF[2023]00171,许可经营范围为爆竹类C花类C、D旋转C、D升空C吐珠类C级、玩具C、D组合烟花C、D有效期2023724日至2026723日。

呼和浩特市齐欢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烟花爆竹经营主要负责人1名,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4人。相关涉及危险作业人员均参加了相关部门的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上岗。

呼和浩特市齐欢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有仓储设施因建设标准低,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经公司申请政府同意在原址改扩建烟花爆竹储存库房,仓储地址位于土默特左旗察把什乡多尔计村西(原国营良种场)

本项目经申请得到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同意并报土默特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12-150121-01-01-775713,该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为1.4946公顷库房改扩建面积为4000㎡

项目性质是改扩建项目

库区原有4#库房一栋,建筑面积888m2;值班室一栋,建筑面积200m2消防水池一座,有效储水量270m3

本项目拟改扩建3栋烟花爆竹储存库房,地上一层,库房的危险等级均为1.3级。1#库房建筑面积990㎡、2#库房建筑面积900㎡、3#库房建筑面积900㎡,总存药量为73500kg,每栋库房分别设置两个防火分区。

本项目根据《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25-2009)规定,其建设规模为类烟花爆竹批发仓库。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察把什乡多尔计村西(原国营良种场)扩建库区北侧100m处为铁路(距离最近的2#库房),北侧159m处为宋拉站(距离最近的2#库房),西侧364m处为妥妥岱村(距离最近的1#库房),紧邻库区周边均为荒地除此之外,安全距离范围内无影响库区安全的建(构)筑物。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评价单位认为:该改扩建项目在落实规划和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可以将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降低到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并且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现场勘验照片

 

 


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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