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 资质证号 | APJ-(京)-020 | |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齐欢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库房改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6.29 | |
业务范围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 项目类别 | 预评价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马广平 | 石邵美 | 朱延民 | ||
项目组成员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彭志钢、宋涛、刘利达、孙玉刚 | 马广平、刘利达 | 王勇 | ||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马广平0800000000104706 彭志钢1500000000200552 宋 涛1500000000302560 刘利达1200000000300808 孙玉刚1100000000201031 王 勇1800000000200107 朱延民0800000000103310 石邵美1500000000100190 | 马广平13050009655 王 勇11110103871 石邵美11110103870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
马广平、刘利达 | 2026.4.13现场检查 | |||
安全评价项目 简介 | 呼和浩特市齐欢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09年12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晓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103省道13公里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为(内蒙古)PF[2023]00171,许可经营范围为爆竹类(C)级、喷花类(C、D)级、旋转类(C、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D)级、组合烟花类(C、D)级。有效期2023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3日。 呼和浩特市齐欢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烟花爆竹经营主要负责人1名,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4人。相关涉及危险作业人员均参加了相关部门的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上岗。 呼和浩特市齐欢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有仓储设施因建设标准低,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经公司申请、政府同意,在原址拟改扩建烟花爆竹储存库房,仓储地址位于土默特左旗察把什乡多尔计村西(原国营良种场)。 本项目经申请得到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同意并报土默特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12-150121-01-01-775713,该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为1.4946公顷,库房改扩建面积为4000㎡。 该项目性质是改扩建项目。 库区原有4#库房一栋,建筑面积888m2;值班室一栋,建筑面积200m2,消防水池一座,有效储水量270m3。 本项目拟改扩建3栋烟花爆竹储存库房,地上一层,库房的危险等级均为1.3级。1#库房建筑面积990㎡、2#库房建筑面积900㎡、3#库房建筑面积900㎡,总存药量为73500kg,每栋库房分别设置两个防火分区。 本项目根据《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25-2009)规定,其建设规模为二类烟花爆竹批发仓库。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察把什乡多尔计村西(原国营良种场),拟改扩建库区北侧100m处为铁路(距离最近的2#库房),北侧159m处为宋拉站(距离最近的2#库房),西侧364m处为妥妥岱村(距离最近的1#库房),紧邻库区周边均为荒地。除此之外,安全距离范围内无影响库区安全的建(构)筑物。 | |||
安全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 评价单位认为:该改扩建项目在落实规划和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可以将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降低到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并且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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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其它信息 | 无 | |||